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職責

  負責協助董事會監督及評估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司經營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與實務規範。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計三人。
第三 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自 111 年 6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6 日止(同本公司第 20 屆董事會任期)。
2.112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6 次,委員平均實際出席率為 100% 。
第三 屆審計委員會截至 112 年 12 月 19 日止已開會 11次,委員平均實際出席率為 100%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每年財務報告查核前,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會就查核範圍、查核方式、關鍵查核事項等進行查核前之討論與溝通。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中針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進行溝通,相關事項均透過充分溝通取得共識,溝通情形良好。
會計師不定期就相關法規更新情形及法令修訂是否影響帳列方式等,與獨立董事進行說明與溝通。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每年財務報告查核前,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會就查核範圍、查核方式、關鍵查核事項等進行查核前之討論與溝通。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議中針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進行溝通,相關事項均透過充分溝通取得共識,溝通情形良好。
會計師不定期就相關法規更新情形及法令修訂是否影響帳列方式等,與獨立董事進行說明與溝通。

溝通情形重點摘要如下: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每月將稽核報告與追蹤報告相關資料送交獨立董事審閱,獨立董事透過此溝通機制給予內部稽核單位指導。

內部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並進行業務報告。

溝通情形重點摘要如下: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 條之 6 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由三 位獨立董事擔任,均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相關之資格,足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

★薪資報酬 委員會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定期評估並訂定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1年6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委任案之日起至114年6月16日止(同本公司第20屆董事會任期)。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截至112年5月9日止共召開6次會議,平均出席率為100%。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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